《在世界的中心呼喊愛情》這部片號稱是『情書』製作班底,5年唯一精緻代表作,主調是一段還沒走進現實婚姻就已經夭折的愛情,而帶動片中這條主調線的是男主角在十七年後即將走入的婚姻生活。
男主角在十七歲時邂逅同校的女孩,在青春的年歲中,兩人在山徑裡、夕陽下約會,暑假時乘著朋友的汽艇到無人荒島共度兩天一夜的時光,幫癡情祖父盜取初戀情人的遺骨,兩人在深夜聽著同一個電台的廣播,男主角為了得到收音機,便胡謅了一個戀愛中的兩人、女孩得白血病的故事,他終於拿到獎品,可是也發現自己的女朋友真的得了白血病…
共度的甜蜜時光,卻要面臨殘酷的現實,男孩終得面對自己喜歡的人比自己早死這件事,他們還是想一起到「世界的中心」去(聽人說在澳洲內陸),兩人經過計劃,辦好出國手續、也偷偷離開醫院到了飛機航廈,然而一場強烈颱風阻止了他們,當天所有飛機都停飛,女孩知道她已經去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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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橫四海》這部電影在多年前電視重播時看過一兩次,演員都很有兩把刷子,周潤發跟張國榮兩人的合作無間真令人叫絕,雖然透過客觀理智分析會覺得他們合作偷畫的過程不符實際,還是會被那種作案手法的輕盈瀟灑、兩人眼神動作的搭合所感動,以致於結局是兩兄弟和同一女人居住在同一屋簷下都不會讓人感覺奇怪,原本鍾楚紅愛的是周潤發,後來因緣際會之下,鍾楚紅跟張國榮共組家庭,周潤發成了孩子的教父兼保母。
多年後的今天再看一次,還是很欣賞他們的演技,除此之外,更注意到片中對於「三角戀情」的處理:尤其在鍾楚紅的感情從周潤發轉移到張國榮的部分。
三人原本就是好朋友,有點像青梅竹馬的玩伴那樣,鍾楚紅愛周潤發,張國榮愛鍾楚紅。有一幕情節是周跟張兩人去偷畫,張受傷卻還義憤填膺的質問周沒有善待鍾對他付出的感情,不曉得女人要的是什麼,兩人就這件事各執己見,周說他要的是自我及自由。就在周治好了張的傷沒多久,敵方追來,在一陣追擊之後,周潤發連人帶車衝向海中汽艇,爆炸燃燒…
大家都以為周潤發在這個事件中死了。張國榮在鍾楚紅喪失摯愛的這段期間陪著她,這時電影以不斷流逝的兩人相處片段讓大家知道這兩人關係的進展:其中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當鍾楚紅與張國榮親吻時,鏡頭往右pan是張國榮,往左是周潤發,轉到周潤發這邊時,鏡頭還focus在鍾楚紅的面部表情,讓人看到她有一時的茫然跟停滯,然後還是親了起來,之後又回過去張國榮那邊。然後,鍾楚紅與張國榮在林間小徑上奔跑,慢慢的形成兩人的親密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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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哈利波特:死神的聖物》上冊中,毀滅第一個分靈體的方式是使用葛來分多寶劍,哈利波特展現了他的勇氣,赤裸跳進冰水湖內取劍,被榮恩救起。哈利波特醒來後發現榮恩手拿著這把劍,便覺得應該由榮恩使劍毀滅小金匣中的分靈體。就在榮恩拿著寶劍要刺下去時,小金匣內湯姆‧瑞克的分靈體一分為哈利波特、一分為妙麗,兩「人」在榮恩面前演出情侶般親暱的接觸,並且說出讓榮恩難以忍受、卻又信以為真的話:哈利波特才是「被選上的那個人」,妙麗愛的應該是哈利波特才對。
拿著寶劍的榮恩被眼前的景象挑起內心極大的矛盾,他拿著劍的手無法舉起來,因為一邊是他跟哈利波特從小到大的友情,一邊是他跟妙麗刻骨銘心的愛情,小金匣內的分靈體極盡挑逗之能事,榮恩的藍眼珠慢慢轉為腥紅,對旁邊哈利波特大聲要他刺下去的話,充耳不聞。
經歷了好一陣內心的掙扎,後來榮恩還是以劍破匣了,這真是非常關鍵的一刻,榮恩這一劍同時斬斷了他自己內心的魔,就算外在條件看來妙麗和哈利波特非常匹配,但是榮恩最後選擇相信這個朋友,結果也正如他所想,就在他因為嫉妒哈利和妙麗之間的互動關係憤而離開他們後,直到在湖邊榮恩救起哈利波特,長時間的兩人相處,哈利波特和妙麗兩人仍然維持在朋友的距離,妙麗因為榮恩的斷然離去而傷心,卻也沒有因而將就哈利波特,而哈利波特一直以來喜歡的人就是榮恩的妹妹,金妮。
慧劍得以斬情絲,要拿到這樣的一把劍,需要的是:勇氣。yakel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444)
看完《哈利波特:死神的聖物》,上下兩冊一共八百多頁,主要是在講哈利尋找佛地魔的分靈體並加以破壞,最後透過他自己的自我犧牲,終於破解了他跟佛地魔之間的緊密連結,也讓他得以在最後對決時有能力消滅佛地魔。
哈利波特就像一個生來就被詛咒的人一樣,因為哈利的媽媽為了保護襁褓中的他,在跟佛地魔作戰時,佛地魔的一小部分嵌入了哈利的體內,所以哈利可以跟佛地魔心靈直通,只是每次進入另一個人的心思範疇都會很痛苦。兩者之間的緊密連結使得其中一人活著也代表另一人不會死。所以要消滅佛地魔的話,哈利也得犧牲。
鄧不利多交代哈利波特的任務因此不是只有消滅分靈體而已,因為哈利也是佛地魔的分靈體之一,在所有的分靈體都被哈利三人消滅,僅剩巨蛇娜吉坦(在佛地魔貼身保護下)時,石內卜的記憶交代了所有的真相,包括石內卜因為深愛哈利的母親莉莉而歸順鄧不利多,因而成為一個最「黑」的內應(直到死後哈利波特透過石內卜的記憶才知道了石內卜並非佛地魔的人),以及最後哈利必須與佛地魔玉石俱焚的結果。
看過了石內卜的記憶之後,哈利獨自去找佛地魔,那也在佛地魔的料想之中(佛地魔自以為非常瞭解哈利,知道哈利無法忍受他身邊的人為了他的緣故而一一喪命),在那次戰役中,哈利波特早就抱著必死的決心,所以他讓佛地魔殺死自己。
哈利波特再度醒來後,發現自己在一座比霍格華茲還大的廳堂內,上有圓形玻璃屋頂,見到了鄧不利多,死去的鄧不利多向哈利恭賀,讚賞他的勇氣,同時也向他懺悔,鄧不利多之所以對哈利多所保留,是怕哈利會跟他自己一樣,面對著法力強大的「死神聖物」會受不了權力的誘惑。但是哈利波特證實了自己不會,鄧不利多在哈利面前懺悔他自己的過往,是怎樣為了自己發光發熱而忽略了親人,就像個小男孩一般。
從鄧不利多口中,哈利知道自己沒死,而他可以選擇到底要回去霍格華茲,繼續面對佛地魔王,或是在王十字車站搭上火車,踏上永無止境的道路。他選了前者,哈利跟佛地魔的最後戰役,佛地魔沒有絲毫勝算,因為哈利已經是死亡的主宰了,真正死亡的主宰不是躲避死亡的人,而是不怕死的人,連死亡都不怕的人,還有什麼好怕的?連自我都可以犧牲的人,還怕失去什麼?所謂勇者無懼,無欲則剛吧!
佛地魔與哈利的連結不就像人的善惡兩面嗎?《哈利波特:死神的聖物》企圖想要呈現人怎樣面對自己內在的惡(魔性):貪婪、權力、慾望、恐懼,這時,只有愛(自我犧牲)、勇氣(大無畏精神)才能與之對抗,並且獲得最後的圓滿結局:一個統整圓融的人格。yakel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264)
這年總共去了香港兩次,原因說來很簡單,因為辦的電子簽證(落地簽)允許有再去一次的機會,第一次去剛好是農曆春節,第二次再去是當年三月以後。兩次的經驗可說天差地別,但我們從此愛上香港…
決定去香港也有幾個原因:一方面地方近,可以三、四天來回,其次我們常看港劇,對於香港有一種自以為是的熟稔,加上香港早就回歸了,想說就算聽不懂廣東話,至少他們聽得懂我們講的普通話吧!其實不然,去餐廳點餐,才發現怎麼很難溝通,而且拿著menu比手劃腳之後,終於上菜了,只是來的不是我點的… yakel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31)
去溫哥華的這次旅遊,不乏很多第一次的經驗,這次前往「Lonsdale Quay Market」就是第一次坐船、也是第一次觀光外國人的市場。
舉凡坐過船的都知道,坐船艙內最大的好處就是一定有座位,而且不管船再怎麼搖晃,坐著總比站著穩當,當然有好一定有壞,坐船艙內最大的限制就是只能透過一個個的窗子看周遭的海景天光,當然還受限於妳坐的位置所投射的視野;尤其當船行經某些特殊的景點,船內的人必然往同一個方向靠,到時除非妳是個很會鑽縫隙的人、再不然妳長得夠鶴立雞群,否則啥也看不到。
所以對於喜歡觀景、吹海風、順道聞聞海水鹹味的人而言,如果能夠,還是呆在甲板上較好。講了這麼多,必須很遺憾的說,這次坐船的旅程很短,從溫哥華北邊搭上小船,只要幾分鐘就到目的地了,我想那個距離大概跟在香港坐天星小輪從九龍到香港本島差不多,所以可想而知這只是小小的汽艇,而旅客都坐在船艙內,只能透過窗戶往外看,雖然這樣,還是拍了幾張不錯的沿途風光,連船要下錨前,都還把握時機拍下港口的風貌。
前往Lonsdale Quay Market:要出發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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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搬進台北市居住之前,總以為台北再怎麼說都是接受比較多的文化洗禮,也凝聚較多的社會資源,因此應該跟台灣其他地區在文化上比較不同,至少也與第一世界國家的文化較為接近。
這樣的想法多少沒錯,在捷運上、東區的一些百貨公司或精品店啦等等的,的確有這樣的感覺,只是我租賃的地方是在中正區,又是在小巷弄內,這就很考驗人性啦,首先,雞犬相聞倒不見得,畢竟大家都沒養雞、也沒養狗(養狗的在轉角的另一邊,距離較遠),但是相隔大約兩三人寬的巷道內,對門在幹什麼事除非刻意的放低音量,否則就算門窗關緊,都還是「聞」得到的,何況對門這家人除了兩個老夫妻,還有一個學齡前的小孫女,平常誰經過打招呼,我們都聽得很清楚,也因此知道住這附近的都是親戚。
就不用講他們還做資源回收了,平常一早可能四五點,老人家就開始整理這些舊貨垃圾,聲音忽大忽小,依照垃圾的種類而不同吧!除此之外,老人家好像都早起,鄰近的親戚也常一早就過來道早安兼聊天,有時也參雜了小朋友的哭鬧,簡直~
去年一個外國人搬來住我隔壁,剛開始幾天還忍,後來外國人就在老人家吵鬧的清晨,直接拉開房門理論,這一理論就不得了了,老人家開始歇斯底里的吼叫起來,搞得左右鄰居都來圍觀,後來還找來管區警察調解:在勸解下,大家「同意」老人家八點半後才能開始處理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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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朋友給了我兩顆巧克力酒糖,一直放在筆記型電腦的風扇附近,今天想起要拿起來吃時,發現其中一顆竟然軟癱掉,於是先放一旁涼快,拿起另外一顆品嚐。
我一向喜歡酒,威士忌、白酒、紅葡萄酒、日本大吟釀等都不錯,調酒類的話, 伏特加萊姆也挺讚,啤酒的話就敬謝不敏啦!巧克力的話就挑了,市面上大部分的巧克力都太甜了,只有少數巧克力磚,或是口感特好帶點苦味的巧克力可以博得青睞。
所以我自己是不太買巧克力的,但是朋友送的話就吃吃看。結合了巧克力和酒, 看是否能擄獲我的心。
一咬下去,巧克力包覆內的酒馬上流了出來,使得我手忙腳亂的。 還好的是大部分都接住了,只是嘴巴裡面除了巧克力和酒之外,還有大顆結晶糖,咬起來還有聲音呢。這麼甜實在犯了我的大忌,但是食物已經在嘴裡,說時遲那時快,竟然被我想到了好方法:那就是先把融化在嘴裡的巧克力吸起來、吞下去,因為糖是大顆的結晶,反而不容易化,這時就可以從容的把結晶糖給吐出來。 因為沒有咬碎結晶糖的結果,這顆巧克力酒糖對我而言,真~是~好~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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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七年的農曆新年,我回南部老家,遠處不時傳來開春的砲聲,我坐在客廳中看著電視,好笑的笑過之後,就覺得無趣,只好上樓看書。
人常常重覆做著一些相同的事,可能是已經習慣,也可能不知道做什麼別的好。像除夕夜要亮燈睡覺,像過年要放鞭炮,像守歲,像大家聚在一起時守著電視,看一些不怎麼好看卻又不斷重覆的節目,雖然無趣,也只能這樣。我們不知道還能做什麼,也變得不期待還能做些其他的什麼,很多人不敢也不能輕易改變既定的人生軌道,成家、立業、生子...等等。只有不斷重覆著相同的模式才能感到安全,才不會覺得無法控制,習慣形成的秩序統治著依賴他的子民,使得他們為了維護它的存在,盡力克制自己,剷除異端。所以,一旦軌道上的一個環節有點鬆動,有點脫落,有點越界,人們的不安全感馬上促使他/她們把可以歸位的歸位,把不能歸位的剔除,一切就會回復原來的樣子,固守不動。
習慣像「能載舟也能覆舟」的水,一方面幫人更有效率的處理事情,一方面又陷人於僵固、沒有彈性的態勢。人生真的不能鬆懈,要時時檢視自己認為良好的習慣,看看是不是也同樣帶來不知變通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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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涼涼的氣候總讓我想到溫哥華的街景。
當時是五月底六月初的時候,也許是高緯度地區吧,天氣比起台灣來實在涼多了,記得當時帶去的雪衣也用上了;但畢竟是大陸型乾爽氣候,天氣乾乾涼涼的,天空晴朗,寬廣的街道,疾駛的車輛,悠閒散步的路邊行人。
(就是這樣的街景,樹是這麼的高,地面如此乾淨而有規劃,最重要的是,走著的人是…如此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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